破壞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定義 婚姻破壞 2020.10.21 ““第三者”的概念很源廣泛,有可能是感情的插足、也可能是不固定的、還可以是處於同居狀態或構成婚姻關系(或事實婚姻關系),在婚姻法中沒有明確的對“第三者”的懲罰性規定,還屬於受公序良俗或道德意識調整範圍。 但“第三者”插足他人的婚姻家庭造成了他人的損害或傷害要承擔侵權責任,如果形成了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...” 回到婚姻破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