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軌離婚財產分配
1、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無過錯一方為原則
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(訴訟離婚或協議離婚)為前提。如果當事人不起訴離婚,僅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,那麽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如果當事人起訴離婚,法院判決不準離婚,那麽對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也會不予支持。
2、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
(1)重婚;(2)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(此處同居是指雙方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);(3)實施家庭暴力;(4)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(5)擅自處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。
3、離婚損害賠償承擔主體
具有過錯的配偶,第三者不承擔賠償責任。
夫妻雙方均具有過錯行為,任何一方均喪失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。
4、主張時間
起訴離婚:(1)無過錯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時,須在離婚訴訟中提出;(2)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亦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,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;(3)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,二審期間提出的,法院應當進行調解,調解不成的,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。
協議離婚:(1)若已放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,法院不予受理;(2)未放棄的,可於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。